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9月挂牌,1995年正式成立,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,编制、分配和下达大连地区国税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本市中央税、中央地方共享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。
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简称管理中心)是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民事业单位。其主要职责是:贯彻实施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、法规,负责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和保值、增值,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;并对各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。
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,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,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解放思想,与时俱进,以市场准入、竞争监管、消保维权三大格局为核心。
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全方位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,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、便捷出行的需求。全面实施了“建运并举、水陆并进、和谐发展”战略,加快推进公路建设“东部会战”和道路运输“提速中部”战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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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共山东省委、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《德州市人民政府机构**方案》〔鲁厅字〔2009〕49号)和《中共德州市委、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人民政府机构**的实施意见》(德发〔2010〕6号),设立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挂德州市外国专家局牌子)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
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、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组织起草财政、税收、政府采购、国有资产管理、资产评估、财务会计、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。
厦门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,与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。设16个内设机构,分别是办公室(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)、基础教育处、高等教育处、发展规划处、财务处。
深圳市财政局-贯彻执行国家财政、税收、财务、会计方面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;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,拟订财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参与制定我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。
宁波市财政局是主管财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。宁波市地方税务局是市政府主管地方税务工作的职能机构,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(对外称市财政税务局)。根据《关于印发宁波市财政局(宁波市地方税务局)职能配置。